风暴眼|被处罚的雪梨、林珊珊会复播吗?

风暴眼|被处罚的雪梨、林珊珊会复播吗?

凤凰网《风暴眼》出品

策划|周松 撰文|毛晓敏 编辑|马斯琦

11月23日,头部网红主播雪梨、林珊珊因偷逃税款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合计超9000万元一事,震动直播电商行业。

这一事件也是截至目前,直播电商行业爆出的偷逃税额和处罚金额最大的案例。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下发的通知中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该通知明确指出,对存在涉税风险的网络主播、明星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随即各地税务部门开始加强对网红主播等税收征管。此前10月,郑州金水区税务局曾公布一网红被追征含滞纳金在内共计662.44万元税款的案例。

22日下午,雪梨、林珊珊相继在微博发致歉信表示将依法补缴税款并宣布暂停直播,进行整顿和规范。原定当晚的直播也被迫取消,而已沟通好计划后续直播合作的一些品牌商家,遭受损失等不来确定的复播消息。

随着文娱领域监管趋严,大众看到的是一批因偷逃税款被定性为劣迹艺人的明星,几乎遭遇“全网封杀”,因而好奇对流量堪比明星的网红主播的判罚,雪梨与林珊珊会因此被列为劣迹网红、无法复播吗?而若不被“封杀”,在日新月异的直播电商行业,头部位置又会为她们保留多久呢?

劣迹明星被禁借直播“曲线复出”

偷逃税主播还能否复播?

在宣布停播后,业内传言纷纷,有的称两人被暂时禁播15天,有的则称两人轻则三个月之内无法复出,重则可能会被“封号”。作为头部网红主播,雪梨微博粉丝超1500万,林珊珊粉丝接近千万,而在淘宝直播雪梨拥有超3300万粉丝,林珊珊拥有1014万粉丝,无论从粉丝数还是直播带货GMV成绩数,雪梨与林珊珊甚至与明星相差无几,在对明星艺人“劣迹”判定底线不断提高、监管趋严的当下,偷漏税的头部网红主播又该如何评定?

今年5月,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制定下发实施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中提及,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遵守商业道德,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网络生态。

此外,《办法》提及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的直播间运营者账号,视情采取警示提醒、限制功能、暂停发布、注销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此外,《办法》指出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法违规的直播营销人员及因违法失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人员列入黑名单。

凤凰网《风暴眼》就此向阿里巴巴淘宝直播平台方咨询,针对此事件,平台有无对雪梨、林珊珊账号采取功能限制或其他限制措施,是否有建立黑名单制度并可能将雪梨、林珊珊列入等问题,对方目前尚未回应。

凤凰网《风暴眼》也咨询了文化和旅游部主管的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新闻部门,对方称,目前还无法透露协会是否会将雪梨与林珊珊评定为劣迹网红,还需按照评定程序进行,依照程序要经过收集信息、申辩材料评估、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经协会审议等环节。

按照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演艺人员不得出现法律、行政法规明文禁止的情形。

而对违反从业规范的演艺人员,演出行业协会根据道德建设委员会评议结果,监督引导会员单位在行业范围内实施批评教育、取消参与行业各类相关评比、表彰、奖励、资助等资格、根据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协同其他行业组织实施跨行业联合惩戒等自律惩戒措施。

参照《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演艺人员偷漏税属违法活动,违反了该办法,或将遭协会评议和惩戒,而评议通过被认定为违反从业规范的“劣迹艺人”,若程度严重则有可能遭到永久的行业联合抵制,即所谓“封杀”。这在明星艺人领域早有先例,且判定“劣迹”的底线正不断调高。

早在2014年9月29日,国家广电总局曾正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吸毒”“嫖娼”行为被明确点名。

而当时,偷逃税问题并未涵盖在范围中。但到近两年,明星艺人的税务问题也成为广电总局关注的重点。如针对因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等问题被罚2.99亿的郑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就下发决定:不得播出其参演的电视剧《倩女幽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开办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不得邀请其参与制作节目,停止播出其已参与制作的节目。国家广电总局表示,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违反法律法规,扰乱行业秩序,冲击社会公平正义底线,广电总局对此“零容忍”。此后其他网络平台也纷纷跟随脚步,如微博、抖音、快手平台纷纷封禁、注销其账号。

不仅影视作品被封杀,被视为明星掘金捷径的直播行业,也成为管控领域。继2014年封杀令后,去年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专门提出,“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不为违法失德艺人提供公开出镜发声机会,防范遏制炫富拜金、低俗媚俗等不良风气在直播领域滋生蔓延”。此前同样因偷逃税被依法征收超8亿元补缴税款及罚款的范冰冰,曾在一场直播带货中与某网红主播合作出镜,几分钟就创造销售额超千万,但在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上述《通知》后,至今,范冰冰再未出现在网络直播平台。

今日,中央网信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娱乐明星网上信息规范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违法失德明星艺人账号管理,对违法失德明星艺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全网统一标准,严防违法失德明星艺人转移阵地,“曲线复出”。

直播电商属于文娱领域的一部分,因而明星艺人的案例也有一定参考意义。对比郑爽、范冰冰这类明星艺人,雪梨、林珊珊偷漏税事件披露出的金额有所差距,拟处罚倍数也较小,为偷税金额的1倍。在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曾提及,雪梨与林珊珊在税务稽查立案后较为配合,在案情查实前主动补缴部分税款,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9月,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下发的通知中提及对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积极配合稽查和主动补缴的情节或能让行政处罚酌情减轻,但偷漏税行为本身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扰乱行业秩序,冲击社会公平正义底线,违法了上述监管办法。因尚未有明确、详细可适用的监管和判定规则,且相关协会、部门仍需进一步流通信息、调查与审议,雪梨与林珊珊未来能否复播目前难有定论,也仍需各方斟酌。

税收监管趋严“筹税”漏洞与风险曝光

Roi不及0.5被“翻车”商家等不来补播

有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超1.2万亿元,年增长率为197.0%,预计2023年直播电商规模将超过4.9万亿元。直播电商行业发展与造“富”之快,在雪梨身上都能看到,从雪梨迈入直播领域到被罚6000余万,也仅才过去3年。

而“快”也带来行业规范漏洞和风险。在公布了雪梨、林珊珊偷逃税案件后,杭州市税务局曾介绍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还发现其他个别网络主播在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涉嫌偷逃税行为,正由属地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稽查。雪梨与林珊珊的案件也许只揭开了冰山一角,一波明星、网红补税潮或将来临,另有尚待证实的网络传言称“还有主播罚款近20亿元”。

据悉,在网红主播领域,借助在拥有招商引资福利的税收洼地,注册个人独自企业对外承接业务的方式是常见的“避税”方式,这样可以实现个人收入转化为经营所得,按照洼地核定征收税率低政策来降低税负,同时不少洼地还有退税政策。这也让一些网红主播钻了空子。

有曾为网红主播行业做税收筹划的人士告诉凤凰网《风暴眼》,其曾为这一行业提供三种税筹方案,一是在其园区注册一家合伙企业或工作室,用来承接原有业务,取得合法进项成本,享受税收政策,以此达到节税目的。对方表示:“我们园区的税赋非常优惠,没有企业所得税,个税按照百分之十核定征收,开票一百万只需要缴纳1.98万的税赋。”其二是通过使用灵活用工平台,转换用工关系,为企业获得6个点增值税专票,第三种则是自然人代开,对方表示业务与开票信息几乎无限制。

此外,另一位税筹人员也向凤凰网《风暴眼》推荐了一个灵活用工平台,并表示,“直播带货最好是以推广方式为主,不能提带货,最近带货风险较高。”

随着监管的收紧,文娱领域存在的偷逃税现象被注意到。今年4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明确提出,针对直播平台,重点查处虚开(及接受虚开)发票、隐瞒收入、虚列成本、利用“税收洼地”和关联交易恶意税收筹划以及利用新型经营模式逃避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5月25日起施行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直播营销平台向税务机关报送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其他涉税信息。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强律师与华税税务师事务所业务经理杨胜明告诉凤凰网《风暴眼》,此要求意味着不论是主播个人还是主播背后的运营公司的涉税信息均将报送税务机关,因此无论是直播平台作为对主播个人进行个税代扣代缴还是主播背后的运营公司进行申报或者代扣代缴均直接受到税务机关监管,主播“花式避税”的方法对税务机关来说不再是秘密。在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新增了一般反避税条款,因此,应当说避税行为也有被纳税调整的风险,只有合法节税才是国家真正鼓励的行为。节税和避税、偷逃税的界限在于是否符合税法的明文规定。对直播电商行业来说,首先要明确行业基础法律关系,在此基础上设计税务方案,而不能脱离民商事法律进行单纯的“税务筹划”。

今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要求加大避税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加强日常税收管理,网络主播个人工作室或企业,建账建制,采用查账征税,不再允许以往的核定征税。

在网络直播平台发展之初,政府监管并不完善,个人的纳税义务与平台的扣缴义务规则不明确,纳税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导致网络直播平领域的税收监管薄弱。但随着加强文娱领域的税收监管的措施不断出台,税收征管力度正进一步加强。

而由于筹税现象的普遍,以及行业与收入高速发展和增长下,带来的筹税规划不精细、基础法律关系与业务模式设计与筹税方案不匹配,如今不少网红主播需要自查自身的“偷漏税”风险。而风险也不仅是主播个人的,更是MCN机构与押注在主播直播间的品牌商家的。

因偷逃税事件曝光,梨原定于22日晚七点的直播取消,原微博预告显示,计划当晚销售的产品品牌包括毛戈平、佰草集、芭妮兰、谭八爷、美体小铺等。

按照行业选品的普遍规律,品牌商家与机构、主播对接到直播上架通常最快也要一周左右时间,突然曝光的负面和停播已然造成商家的诸多成本的浪费和损失,其中包括不少此前遭遇雪梨“带货翻车”的品牌方。

有品牌方向凤凰网《风暴眼》透露,其双十一期间曾找雪梨直播带货,但合作当晚,雪梨整场流量非常少,“还没SK2店播多”,讲解时间也非常少,最终导致销售成绩不理想,该爆料者称其品牌支付给雪梨的坑位费高达35万元,但销售额也不足坑位费的50%,ROI不到0.5。

因为此前签的合约中没有保ROI条款,为此该品牌商家本与雪梨团队协商计划本周再补播一场,但22日偷漏税事件曝光后,雪梨方面表示补播要延后,“目前都是说再看情况。”

与此同时,业内传出截图,内容涉及部分商家被要求停止使用“雪梨推荐”“林珊珊推荐”的背书字样,涉及到的品牌包括王饱饱、好麦多等。网红主播姓名与肖像权的授权背书类代言,在业内往往存在于主播机构与商家的打包合作中,也是商家付费获得的权益之一。而当网红主播负面缠身、背书失效甚至带来消费者反感等负面影响,对于品牌商家来说也是损失。

不过,凤凰网《风暴眼》发现,截至目前,在淘宝天猫平台搜索“雪梨推荐”“林珊珊推荐”,能发现包括天猫国际进口超市、小米官方旗舰店在内的诸多店铺中仍有商品含有相关推荐字样。

雪梨、林珊珊分别是宸帆的创始人和cmo,也是宸帆的两大当家花旦,其中雪梨已经几乎坐稳了淘宝直播主播季军的位置,有排名数据显示,在今年8个月里都排在淘宝主播第三名,8月时还曾超越李佳琦一度排名第二。这与其加大频率、规律直播分不开,凤凰网《风暴眼》查询其直播预告发现,今年雪梨几乎开始不间断日播。但如今偷漏税丑闻后,宣布暂停直播的声明发出,在雪梨的女装淘宝店,已有网友留言“劝退”其他买家:“别买了,雪梨偷税漏税”。在微博等社交平台,也有网友怒而呼吁对她们进行“封杀”。

雪梨与林珊珊的事件成为了直播电商行业的一个标点。对于品牌方来说,今年起,不少品牌商家发力自播,“逃离”头部主播,而此次事件恐怕在一定事件内又会成为一个催化剂,时至今日,焦急等待雪梨与林珊珊“被封杀”还是“重新复播”消息的品牌商家,或许又将重新审视投放网红主播渠道的动作,毕竟接下来网红主播负面案例曝光的风险实在无法无视。

对于机构主播自身,或许该想想,在日新月异的直播电商、网红主播行业,他们打下的头部江山又能为她们留多久。无论是从流量、收入还是社会地位、大众认知来看,网红主播特别是头部网红主播已逐渐明星化,在高曝光下,行业的容错率将极低,对自身的要求也应更高。

对于整个行业,身处行业头部的雪梨与林珊珊无疑带来了负面示范,打击市场、消费群体对直播电商、网红主播行业的信赖感。而这一事件过后,行业更应警醒,头部摔倒甚至换血,可能是行业蒙眼狂奔、飞速发展必然带来的改错代价。从平台到主播,今年不断有政策文件下发实施,如今流量数据、收入税务等领域又被重点稽查,直播电商正进入标准化、规范化的新阶段,网红主播等相关领域的监管尚待完备,但趋严也已是不可逆的大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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